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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字号 日期:2015-08-28 18:36:21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辽教发〔2015〕130号

各市教育局(不含大连):

为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努力让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不断提升特殊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辽宁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辽政办〔2014〕47号)的通知要求,坚持特教特办,为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质量提供优质化服务,缩小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差距,保障每个残疾孩子都能享受到有质量的教育,实现教育公平。2015年拟实施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二、二、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特殊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

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特殊教育发展实际,按照“梯度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2015年统筹使用中央资金,有针对性地解决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重点支持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含特教附设班)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实施资源教室项目建设工作。

三、三、主要任务

加快构建“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

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通过实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项目,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健全以特教学校为资源指导中心的随班就读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实现资源对接、优势互补,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育质量,帮助残疾学生更好的融入社会。

四、四、实施方式

采取省级扶持,市、县(市、区)负责,学校实施的办法、切实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项目建设。

五、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接受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普通学校特教班。

(二)申报条件:

对随班就读工作有正确认识,工作目标清晰,具有一定的实

践积累;随班就读学生类型和数量较多(一般在5名以上);资源教室布局要考虑其辐射面,一般城区以3-5所学校为一片,选择其中1所作为随班就读基地学校,与当地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形成支持体系,保证配备2名以上具有良好的特教与普教专业素养的专职资源教师;能够提供一定面积的无障碍场地设施等。

(三)申报数量和程序:各地应根据本地特殊教育发展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安排区域内项目申报工作,每个市推荐上报5-7所学校。

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项目学校向同级教育局申报,市级教育局对本地区项目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后确定项目实施学校并下达项目资金。

(四)申报材料

各市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定推荐实施项目学校

六、名单,对本地申报学校进行排序,并填写《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项目申报表》,同时报送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及可行性报告。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围绕项目实施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开拓意识。要

紧紧抓住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这个契机,以项目建设为突破,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资源投入,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要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研人员、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学校校长参加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2.各地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真正把随班就读工作基础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覆盖学生群体多的学校报送上来。

3.请各市于9月5日前将申请文件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nsjytgzc@163.com)报省教育厅高中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文件及表格从辽宁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省教育厅联系人:孔雪原,联系电话:024-26901255。

    

附件

1.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2.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项目汇总表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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