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辽教电〔2016〕62号
各市,昌图、绥中县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8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
开展宣传月活动是传播科学幼儿保教理念和方法的重要途径,是争取社会支持和营造事业发展良好氛围的重要契机。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常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动员部署、迅速做出安排,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和系列宣传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好本地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省教育厅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将对市、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紧扣主题,突出宣传重点
全省幼儿园和小学要紧紧围绕“幼小协同 科学衔接”主题,广泛参与、同步宣传,重点宣传新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一系列有关学前教育的规章制度,整体推进社会、家长观念转变。幼儿园要科学保教,帮助家长认清做好“幼小衔接”的重要性和“抢跑”式教育的危害,化解家长的焦虑和攀比心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把幼儿的品德教育、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小幼衔接”,帮助新生适应小学生活。小学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杜绝赶超教学进度现象。
三、丰富形式,增强活动实效
各地要因地制宜制作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国家、省和各地学前教育发展方针政策、学前教育先进理念和科学保教方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省教育厅适时将在沈阳举办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地也要相应做出安排,在当地有影响的繁华区域,至少开展1次大型室外宣传活动,并邀请媒体予以报道。同时,还要与《指南》实验区、“学习故事”试点园建设结合起来,宣传通报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成果经验,力求在工作中融入宣传、在宣传中推动工作。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