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办发〔2016〕134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普惠性幼儿园监测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司函〔2016〕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部《通知》对普惠性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提出为全面掌握各地普惠性幼儿园总量及覆盖率等基本情况将开展监测工作,明确了监测范围、监测内容并提出有关要求。监测工作是衡量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成果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各市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9月底前研究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奖补相关政策文件,认定、奖补普惠性幼儿园,年底前各地普惠性幼儿园幼儿覆盖率(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年初确定的指标。下半年,省教育厅将对各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奖补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