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辽宁师范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教师指导手册》为载体,推进新一轮保育教育改革。省教育厅决定2017年继续组织省内外学前教育专家和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到市、贫困县送教下乡,开展菜单式免费精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帮助幼儿园园长教师理解把握《指南》精神,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游戏观,进一步提高践行《指南》的指导、引领能力,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
二、培训内容
(一)邀请专家介绍《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教师指导手册》指导思想、编写背景和原则,围绕《指南》解读3-6岁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不同年龄段在一日生活、环境创设、活动组织形式与策略、家园共育等方面内容要求。
(二)邀请优秀园长教师介绍幼儿园科学规划与管理、园所文化、园所特色培育与创建等方面内容。
(三)实地考察幼儿园,观摩生活活动、游戏活动、户外活动和集中教育活动案例,现场进行互动研讨,提升园本教研组织与指导能力。
三、培训事宜
(一)培训由省教育厅主办,负责整个培训工作的组织筹划和经费保障。辽宁师范大学协办,负责培训课程设置、协调学前教育专家至各市或贫困县授课。当地教育局承办,负责选派参训人员,协调培训地点,确定并指导当地优秀幼儿园提供实训现场。
(二)培训对象
普惠性幼儿园园长教师(重点是乡村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县教研员等,每地区350人左右(人数较多的地区可以开展两次送教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省教育厅与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2018年底前完成整个培训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此次赴各市和贫困县开展的送教下乡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扶贫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精准扶贫中的精准培训。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选派参训人员。
(二)各单位要全程跟踪学员学习情况,建立学习考评机制,尤其要掌握学员培训后的工作情况,使培训发挥最大效益。
(三)送教下乡中的培训费、食宿费、专家授课费等由省教育厅统一支付,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人: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教育处 许会峰
电 话: 024-86902443
邮 箱:lnsxqgzc@163.com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