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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绥中、昌图县教育局:
为促进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和《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发展规划(2011-2015年)》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为了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通过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尽快使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在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行动中,青少年学生是重点人群。青少年时期养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习惯,对于人的一生发展将具有重要影响。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是保障“科教兴国”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性工程,对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小学科技教育以开设科学教育课程,开展课外科普活动为主要载体,向中小学生传授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中小学生崇尚科学的精神,形成科学的思想方法,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从而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积极开展科技教育,向学生传播科学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实施全面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要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为根本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和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
2.主要目标。通过科技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科技知识,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状况,激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科学思想、科学态度,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今后创造性地参与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打下基础。
——小学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对科学探究感兴趣,初步形成科技意识,初步养成勇于探索、追求新知、实事求是、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初中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形成科技实践中的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主动获取与生活和周围环境有关的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并对一些科学现象进行描述,培养学生的参与能力、动手能力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会一定的科技技能。
——高中阶段重点是使学生形成较高的科学理想,培养实事求是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发展学生的特长,促进学生个性自主和谐的发展和身心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的教学和管理
课堂教学是中小学科技教育的主渠道,通过课堂教学向中小学生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传授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中小学学生的科学素质。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科学课程。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开齐开足小学的科学课,初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或综合性科学课程),高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课程。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研究性学习中要安排科技教育专题,组织学生参与科技实践活动。要加强所有科学课程的实验教学,按课程标准开足开全所有科学实验课。
2.充分发掘其它学科知识体系中的科技教育因素。各中小学校要在与科技教育直接相关的课程,如科学、数学、地理、社会、艺术以及一些实践性课程教学中,渗透科技意识,突出学生科技能力的培养;在科技教育间接相关课程,如语文、政治、历史、品德等课程教学中,结合课程内容,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技素养,加强对科技问题的研讨,促进学生对科技的理解,并鼓励学生参与一些社会决策;在研究性学习中,突出科技教育的内容,加大科技教育的比重,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自觉形成和学生的自主发展。
3.加强检查和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情况的检查和指导,随时掌握学校的开课情况。中小学教研部门要经常到学校检查、指导科学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对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科技类课程的教学指导和学习情况考查,确保中小学科技教育教学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
课外科普活动是中小学科技教育的重要载体。中小学要结合新课程的实施,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科普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l.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中小学校科技教育与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教育辅助机构等场所相衔接的有效机制,探索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拓展社区教育功能,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基地作用。
2.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适合其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的科普活动。中小学校开学初要制定本学年的科普活动计划,每年要围绕全国、全省重大科普活动主题(科技周、科普日等)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全校性科普活动。平时利用班级、团队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科普活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科技传播活动、小小科普志愿者社区行动等普及性科技活动。积极鼓励中小学生开展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活动,支持鼓励学生申报发明专利。要把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的表现作为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
3.丰富校外与课外科技教育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生电脑制作竞赛”等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有兴趣、学有余力的高中学生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要依托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社区科普活动等形式,通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提高家长的科学素质,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创建平安校园、“辽宁省百万青少年手拉手减碳行动”等活动,营造具有科学氛围的校园文化。
4.促进课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的有效衔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校外科技实践、科普专家进校园和青少年主题科普等活动,促进课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的有效衔接。学校要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天文馆、气象台(站)、文化馆、图书馆、科技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各类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以及动物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场所作为科技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和实践。
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科技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要着力建设和培养一支热爱科技教育,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专兼结合的科技教师队伍。
1.配足配齐科学教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中小学配足配齐科学教师,确保开展科技教育的需要。在教师职称评定时,中小学科学教师组织开展的科技活动的工作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各级教研部门要设置专职科技教育教研员,加强对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科技教育教研活动,定期深入学校,加强对学校科技教育实践的指导。
2.加强中小学科技教师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中小学科技教师培训计划,并认真实施;要将中小学教师进修科学专业课程和科技技能列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切实提高中小学科技教师的科学素养和业务能力。中小学校要重视对全体教师的科技教育及校本培训,每年有计划地安排科技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活动项目培训。
3.加强科技辅导员和科学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级科协、各级各类学会特别是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广大在职和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担任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充分发挥各团组织和学生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大学生担任中小学科学教育志愿者,不断完善由本校科学、技术课教师、科技辅导员和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
六、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纳入本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保证经费投入,确保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安排一名领导分管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确定一个科室负责中小学科技教育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科技教育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有一位校级领导分管科技教育工作。
2.保证经费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科技教育资金投入,加大对县镇和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建设好实验室、图书馆、音像设备等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同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的科技教育列为督导内容、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指标之一。
3.建立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开展科技教育的情况作为评价地区和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科技教育示范县(市、区)、校评选制度,对在科技教育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通过报刊、图书、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加大对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中小学科技教育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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