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关于印发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创〔2018〕1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 2018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8〕17 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省教育厅拟于6月28日至29日在沈阳举办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及操作实务高级培训班。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5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2018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8〕17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人才培养体系,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服务能力,面向省内高校举办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及操作实务高级培训班。
二、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省内高校内拥有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技术商品、技术市场、技术贸易、知识产权、金融财务、法律基础等综合知识和内容,提升综合能力和素质,培育一批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的创新人才和专业团队,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技术转移管理服务队伍,加快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高校科技支撑辽宁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专业化人才基础。
三、 培训对象
省内高校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技术经纪人等相关工作人员,每所高校2-3人。
四、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29日,6月27日全天报到(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见附件1)。
培训地点:沈飞宾馆(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一号)
五、 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由省教育厅举办、东北大学承办,不收取培训费用。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由各高校承担。
六、 报名方式
1. 截止时间:6月18日17:00前。
2. 报名方式:各高校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表(附件2)填写完整,发送到zhanggg333@163.com邮箱。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刚刚(024-83671445,18040202268)、李国华(024-86896329,18640289398)
附件:
2.报名回执表
辽宁省教育厅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