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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日期:2017-08-09 09:56:02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辽政务公开办〔2017〕21号)要求,为抓紧整改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经厅领导同意,我们制定了《省政府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认真整改落实。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省政府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发现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在我厅自查的基础上,对我厅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检查,在肯定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厅需要整改的问题。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抓紧整改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整改方案。

一、涉及我厅需要整改的内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8月底前,我厅需要整改完成的内容如下:

1.未在网站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信息。

2.未在网站设立栏目就重大政策征求公众意见。

3.未按季度公开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1.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拟在我厅网站首页调整设置如下栏目。一是将首页“重点关注”栏目更名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搭建新框架,下设“重点工作任务、政府会议、政策与解读、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义务教育信息、高校信息”等7个子栏目。二是在首页导航栏开设“征求意见”栏目。(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教育信息中心)

2.“征求意见”栏目:就教育重大政策征求公众意见,栏目设置于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3.“重点工作任务”栏目:按季度公开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人事处及相关处室)

4.“政府会议”栏目:凡公开的教育类会议,涉及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召开会议时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后及时在网站公开,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5.“政策与解读”栏目:集中公开近年来我省出台的教育政策及相关文件的解读信息,特别是我厅负责同志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的信息。(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6.“财政预决算”栏目: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公开我厅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责任单位:财务审计处)

7.“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及时将我厅牵头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在网站公开,8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8.“义务教育信息”栏目:公开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监测报告,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认定情况;做好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指导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督导处、义务教育处、财务审计处、安全与体卫艺处)

9.“高校信息”栏目:指导省属高校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在我厅网站集中公开。(责任单位:工业高等教育处、省大学生就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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