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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号 日期:2014-02-12 18:35: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教育厅编制了《辽宁省教育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以发布。

一、 基本情况

  2013年,省教育厅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6号)要求,加大对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受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人员、机构和信息平台建设,认真做好以扩大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等内容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更新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组织高校开展自查和整改,保证了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畅通,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3年,我厅共制发政府信息数1461条(不包括教育统计信息和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通过辽宁教育网主动对外公开信息1300余条,网站访问量达23887442次。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教育重要活动信息及新闻线索49条,接待记者采访20次,各类新闻媒体对我省教育的重要报道达2200余篇次。年内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2. 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2件,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属于可以公开并按要求公开的1件,部分公开1件;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并告知不公开理由的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信息不存在的8件;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同一申请人多次、重复申请的1件。在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时,我厅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3. 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 主要工作措施

1.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组织编制完成2013版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完成新版网站规划设计,增加了政务公开栏目导航和检索功能。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以扩大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为重点,部署了招生政策公开、基础教育收费公开、高等学校预决算公开等10项全省教育系统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并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布。我厅在辽宁教育网上建立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省招考办“阳光公示”专栏,及时公布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特别是对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特长生、少数民族考生等享受加分照顾考生资格和名单及时在网上公示,保证“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的五公开,保证公众监督权。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厅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文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部审查程序,坚持信息公开与公文管理、保密工作紧密结合,公文起草、审核、文件传递、保密管理、信息发布等岗位人员分工合作,各负其责,保证“应公开尽公开,不应公开坚决不公开”。

2. 推进基础教育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基础教育领域重点信息公开,我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教育局落实责任,逐步推进招生、分班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教辅材料评议公示制度。根据省教育厅的部署,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开通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起市、县(区)、学校三级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落实了招生、分班、收费信息公开、教辅材料公示等具体工作措施。沈阳市教育局通过教育网站、报纸公开了2013年市内五区的学区划分方案,标明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并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推行阳光分班,整个分班过程在学生家长代表、学校、教育局、媒体、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保证分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本溪市教育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市、县(区)教育局与“民心网本溪分平台”联网,向社会公开7部举报电话,认真接听并答复“行风热线”投诉;认真办理局长信箱投诉;直属各中小学向社会了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从而进一步拓宽和延伸了民意诉求反馈渠道。铁岭市等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通过校园网、招生简章、公示栏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批准收费的文号、投诉电话等及时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3. 开展高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督促高校进一步加大高校信息公开力度。省教育厅印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全省110所高校(不含5所部属高校)开展了高校信息公开自查和整改工作,省教育厅对其中20所高校(其中省属本科13所,省属高职高专院校5所,市属本科1所,民办高校1所)进行了抽查。此次专项检查分自查、抽查、整改三个阶段,省内各高校普遍能够给予足够的重视,组织力量边自查边整改,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在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建议,督促各高校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认真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着眼,建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 2014年工作安排

1. 组织编制新的《教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教育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 利用新改版的教育门户网站加强教育统计信息的发布管理,为社会查询和利用教育统计数据提供更多方便渠道。

3. 进一步落实好教育系统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加大力度重点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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