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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号 日期:2017-02-21 12:26:0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要求,由辽宁省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培训情况、推进“五公开”情况、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开展教育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设置的信息公开栏目链接、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重点工作十个部分。

    一、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国办发〔2016〕19号和辽政办发〔2016〕2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8月9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59号),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务和信息公开领导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统筹推进。同时,制定了《辽宁省教育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辽教办发〔2016〕158号),对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的政务和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处室。《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牵头负责的教育重点领域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夯实公开基础,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教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助力。

    二、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培训情况

  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深入实施《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省属高校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进行了备案,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为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10月26日,省教育厅举办了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的负责同志作了专题讲座。全厅机关干部参加培训。

    三、 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省教育厅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定为教育领域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多方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与。重大教育政策、教育项目和工程实施情况及结果做到及时公开。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法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的行政职权等信息。在工作中,省教育厅对凡是与公民法人切身利益相关、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1. 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省教育厅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重大项目、发展规划和教育统计数据等信息,保证公众及时了解教育厅履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 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是省教育厅每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今年,省教育厅按照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高考成绩发布后,及时通过辽宁日报、辽沈晚报客户端,大辽网等社会媒体和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高考成绩“一分一段表”、高考分数线以及各高校近年录取最低分数,方便考生准确定位、合理填报志愿。录取期间及时公布各批次、各院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分数线,公开征集志愿,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公平。

    3. 依法公开“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的职权类型、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等以及审批对象、审批收费及依据(该项审批不收费)等,切实做到“应公开、即公开”。

    4. 为方便教师、学生及家长办事,省教育厅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办事直通车”专栏,主动公开“教师资格认定”、“学历学位认证”等事项办理依据、程序、时限等内容;设立“学校名录”专栏,发布全省各市各级各类学校名录,方便学生、家长查阅。

    四、 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 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等信息公开。截至目前,省教育厅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子栏目“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教育督导、基础教育、教师管理、政策文件等栏目中对上述信息均作了公开。

    2. 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程序、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的公开工作。截至目前,义务教育划片工作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等相关信息均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子栏目“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中作了公开。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开始前,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县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流程安排,包括每所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3. 组织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网站公开高校预决算信息。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通知要求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省属高校须主动公开财务信息。省教育厅将省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并加强了对省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11月11日,省教育厅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告”和“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了“高校预算决算公开信息”。

    五、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省教育厅通过教育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电话,保证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畅通。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受理工作,依法在法定时限内做出答复。截止12月底,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全部按期答复。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 开展教育政策解读情况

  4月7日,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7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全方位解读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省教育厅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和服务辽宁新一轮振兴的大局,从学生受教育机会、过程、结果和长远发展等四个方面,对《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解读,取得了良好效果。

  4月8日,省教育厅及时向辽宁日报等媒体发布了解读通稿,对我省出台的《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解读。同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也作了发布。

  省教育厅牵头起草并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65号),5月25日正式印发。该文件政策解读材料和方案在一周内报批,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网站上公布。8月8日,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联合召开上半年就业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负责同志对该文件有关政策进一步作了解读。

  12月7日,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革委召开《辽宁省“十三五”高校人才培养规划》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从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重点任务两部分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此外,资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是省教育厅2016年工作实绩考核重要指标。省教育厅专门召开市、县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同时,省教育厅通过辽宁日报等多家媒体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让学生和家长广泛了解,提高资助政策透明度。

    七、 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针对江苏、湖北等省发生的高考招生舆情事件,省教育厅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勇于担当,密切关注动态,及时报告情况。5月22日,省教育厅在辽宁日报发布了题为《辽宁省今年高校招生确保计划不减少 录取率稳中有升》的文章;同时,将我省今年本专科招生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公布,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考生和家长关切,让考生安心备考,确保考前安全稳定。

  认真答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营口贫困学生的留言,同时按照陈求发省长批示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救助体系,做好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全面摸底排查贫困学生情况。今年秋季入学前,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并向学生发放《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同时,对开学后尚未报到入学的学生逐一核查,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二是简化手续,会同经办银行不断简化贷款程序。在高校开设资助“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为贫困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改进奖助学金拨付办法,在高校开学前将奖助学金拨付到位。2016年,全省有3.8万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学生比去年增加近6000人。今年秋季开学,全省高校有24762名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减免缓交学费1.4亿元,发放生活补助金和大礼包1956万元。2016年,省财政部门拨付高校奖助学金11.7亿元,资助学生近18万人次。

    八、 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设置的信息公开栏目链接

  省教育厅认真对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列出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公开载体和完成时限等要求,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设置相应栏目,及时发布了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的相关政务公开信息。

  辽宁省教育厅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zwgk/index.shtml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政府信息公开:

  /zwgk/zfxxgk/zdzfxxgk/index.shtml

  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zwgk/zcwj/index.shtml

  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zwgk/gsgg/index.shtml

  政务公开-政务通知:

  http://www.nxpny.com/zwgk/zwtz/index.shtml

  基础教育-义务教育:

  http://www.nxpny.com/jcjy/ywjy/index.shtml

  教育督导:

  http://www.nxpny.com/jydd/index.shtml

  教师管理:

  http://www.nxpny.com/jygl/jsgl/index.shtml

    九、 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表现在各高校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规定不尽统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经费得不到保障,有的缺乏监督制约;有的高校没有及时发布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的高校网站没有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有的高校没有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年度预决算等财务信息。

    十、 2017年重点工作

    1. 进一步加大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各高校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和高校信息公开项目清单,从制度建设着眼,建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2. 做好重大政策出台后的解读工作。2017年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做好教育重大政策的解读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3. 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流程和结果的公开。

 

 

  辽宁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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