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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号 日期:2015-02-10 18:36:37

    一、 总体情况

  2014年,省教育厅按照国办发[2014]12号、辽政办发[2014]19号文件要求,加大对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受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人员、机构和信息平台建设,保证了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畅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更新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做好以扩大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等内容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组织高校开展自查和整改,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 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1.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我厅现有行政权力12项,均制作了行政审批权目录清单并上网公布。2012年至2014年我厅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8项,以上调整信息均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辽财预[2010]357号)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4年省本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预〔2014〕1号)要求,我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3年决算和2014年度预算信息。同时,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并对“三公”经费情况做了说明。

    3. 高校招生信息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情况。以扩大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为重点,部署了招生政策公开、基础教育收费公开、高等学校预决算公开等10项全省教育系统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我厅在辽宁教育网上建立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省招考办“阳光公示”专栏,及时公布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特别是对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特长生、少数民族考生等享受加分照顾考生资格和名单及时在网上公示,保证“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等五个方面信息公开透明,保证公众监督权。转发了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组织全省高校开展了高校信息公开自查和整改工作,督促高校进一步加大高校信息公开力度。我厅对40所高校的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其中省属公办高校31所,民办高校6所,市属高校3所),抽查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专栏、规章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年度报告发布、财务预决算公开等情况。与去年相比,各高校普遍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网站建设和人员配备,大部分高校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4. 政府网站建设情况。我厅高度重视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以“辽宁教育网”为主干,建设了“辽宁招生考试网”、“辽宁高校毕业学生就业信息网”、“辽宁省大学生在线联盟”等网站,开通了辽宁省教育厅政务微博,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由专人维护管理。2014年充分利用新兴媒体便捷渠道,开通了“辽宁招考之窗”微信公众平台,向公众提供招生考试信息。截止12月底,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教育信息1310条,网站访问量已累计达2708万次。编辑发布官方微博401条,微博粉丝累计47755个。

    5.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通过辽宁教育网向社会主动公开文件897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11件,均按有关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表示满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审查规定,保证应公开尽公开,不该公开的不公开。在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时,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6. 重大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解读工作情况。我厅高度重视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的调研和政策解读工作。从2014年起,我省首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3月21日,省招考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该政策,并开展了专家解读。在今年公布高考成绩的同时,我厅还在辽宁招生考试网上以分段的形式公布高考成绩分布情况,为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提供参考。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表现在各高校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规定不尽统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经费得不到保障,有的缺乏监督制约;有的高校没有及时发布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的高校网站没有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有的高校没有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年度预决算等财务信息。

    2. 现有教育门户网站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厅现有网站因开发时间较早,还不具备文件查询、在线办事、互动交流等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 2015年重点工作

    1. 进一步加大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省教育厅将根据此次督查结果,形成报告予以通报,督促各高校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认真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着眼,建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2. 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升级信息发布平台。我厅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平台建设,经反复调研征求意见,以政府信息公开为主体设计了新版网站,增加了政务公开栏目导航、检索和交互功能。将尽快试运行并逐步完善。

    3. 及时更新行政权审批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2012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和教育部的步骤,清理行政职权工作一直在持续开展。今年上半年,我厅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作了较大调整,我厅将随着清权确权的工作进度组织完成行政审批权运行流程图的梳理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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