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教督室函〔2018〕2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召开第一期辽宁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扎实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政教督室函〔2018〕23号)要求,我室与沈阳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联合开展第一期辽宁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幼儿园教育评估与幼儿发展专题报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指标和工具解读;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展示与操作。

二、 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6月24日报到,6月25—26日开会。

  培训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培训中心(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总台电话:024-29879111、29879000。

三、 参会人员

  各市及辖区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督导机构学前教育负责人、学前教育行政管理负责人各1人;每市5名参加2018年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园长代表。

四、 有关要求

1. 接到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并于6月19日15时前以市为单位将参会回执(附件)发至电子信箱。

2. 参会人员培训费、餐费由会议提供,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五、 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督导处 孙杨,024-86896424;沈阳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吕春玲,024-86506218;QQ群号:671129817;电子信箱:lnsyeyjyddpg@126.com。

  附件:辽宁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培训会参会回执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6月5日

 

 

 

  附件

 

  辽宁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培训会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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